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用,变成事故车是否可以索赔

车被对方撞了,且对方全责,除了维修费,还可以从两个方面向对方索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祈祷][祈祷][祈祷]
可以主张车辆的贬值费 , 但是很难要到 。
1.目前并没有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明确支持贬值费用 。
2.从车险角度来说,不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均有明确条款拒赔贬值费用 。
因此如果一定要主张的话 , 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贬值赔偿的,只能从对方个人掏,这一般很难要到 。
交强险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如下:下列损失和费用 ,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商业险的第二十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 , 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因此如果走司法途径主张折旧费用,由于并没有法律条文支持,法院是否会支持你的主张,需要看当地司法环境及具体案件的情况 。
国家曾经对车辆贬值的问题进行过规定,但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做了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支持的,所以只能有修车费,误工费,很难主张车辆贬值费 。我是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希望能帮到你 。
建议你根据自己车辆的损失自行与对方进行协商 。
1、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讲,根据商业险和交强险条款是不支持,折旧费和因此带来的损失 。具体条款如下:
交强险第十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如下: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商业险的第二十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2、法律层面讲根据当地施法环境,以下案例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
本报讯价值百万的名车买后一个月还未上牌就被撞,由此引发巨额赔偿纠纷 。原告除了主张21.5万元的维修费外,还要求肇事方承担车辆折旧费3万元 。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原告赔偿维修费全额的诉请,折旧费诉请未获支持 。
2014年2月15日23时50分,长深高速(宁杭)方向某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某客运公司所有的普通货车与同车道吴某驾驶的某市政工程公司的无号牌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
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市政工程公司将其受损车辆拖至某修理厂修理,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按修复标准确定的车辆损失价值为21.5万元 。
市政工程公司将肇事货车所属的客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除主张经评估确认的车辆损失21.5万元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 。市政工程公司认为,其于2014年1月16日才以高达145.5万元的车价购置这辆玛莎拉蒂轿车,购车仅1个月还未来得及上牌就发生本次事故并造成较严重的车损 。
“玛莎拉蒂轿车经修理后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可能达不到原车出厂标准,更何况出了事故的车就会贬值很多 。”为此,市政工程公司主张 , 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应额外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 。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则认为,折旧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该费用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市政工程公司主张的车辆损失21.5万元有相应的鉴定意见书为证,应予支持;但对于其主张的折旧费 , 因未能提供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 。
正常的交通事事故,保险公司除了正常的赔偿你的维修费以外 , 不会因为交通事故会给你有额外的赔偿的 , 不过你可以跟对方车主交涉,但给你是人情 , 不给你本分!这个不能强求!
目前交警认定,基本把车修完了,就完事了,没有相关车辆贬值赔偿一类的 , 如果你要起诉,不够费事的 。
百度知道
对方全责车辆贬值赔偿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 , 怎样索赔贬值费查看全部3个回答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 , 怎样索赔贬值费
我来答
远航的帆船儿
LV.10 2019-02-05
1、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
2、车辆贬值能否获得赔偿,应考虑贬值是否达到一定程度 。
3、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应当到人民法院起诉 。
对于车辆使用价值的贬损是否属于法律上所指的损害,需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可补救性 。所谓损害的可补救性 , 是指损害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救济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时,才能够获得侵权责任法的救济 , 它要求损害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 。
因为生活中损害总是在所难免的,为了维护人们的活动自由,法律上常常要求人们容忍来自他人行为的轻微损害,或使行为人对造成他人轻微损害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经维修后 , 事故车辆使用价值的贬损并未达到一定的程度,属于人们应容忍的范畴 , 就不应属于侵权责任法所需救济的损害范畴;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作为一种切实存在损害,就理应获得法律上的救济 。
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 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支持赔偿折旧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2、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 , 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 , 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 , 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3、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
扩展资料
本报讯价值百万的名车买后一个月还未上牌就被撞,由此引发巨额赔偿纠纷 。原告除了主张21.5万元的维修费外,还要求肇事方承担车辆折旧费3万元 。日前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原告赔偿维修费全额的诉请,折旧费诉请未获支持 。
2014年2月15日23时50分,长深高速(宁杭)方向某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某客运公司所有的普通货车与同车道吴某驾驶的某市政工程公司的无号牌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
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市政工程公司将其受损车辆拖至某修理厂修理,后经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该玛莎拉蒂牌小型轿车按修复标准确定的车辆损失价值为21.5万元 。
市政工程公司将肇事货车所属的客运公司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除主张经评估确认的车辆损失21.5万元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 。市政工程公司认为,其于2014年1月16日才以高达145.5万元的车价购置这辆玛莎拉蒂轿车 , 购车仅1个月还未来得及上牌就发生本次事故并造成较严重的车损 。
“玛莎拉蒂轿车经修理后的安全性能等方面可能达不到原车出厂标准,更何况出了事故的车就会贬值很多 。”为此,市政工程公司主张 , 客运公司及保险公司应额外赔偿车辆折旧费3万元 。客运公司和保险公司则认为,折旧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该费用 。
【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用,变成事故车是否可以索赔】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市政工程公司主张的车辆损失21.5万元有相应的鉴定意见书为证,应予支持;但对于其主张的折旧费,因未能提供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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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 我们先看看交通事故中会有产生哪些费用?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会涉及:修车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没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主要涉及:修车费、交通费、贬损费、误工费 。
如果仅仅只是小磕碰的小事故,不涉及换件只需要做漆就可以了,但比不上原厂车漆的工艺,很多车主心里总有一道坎 。如果撞得较为更严重,涉及主体和安全的部分 , 就成了事故车,那基本上比正常车况贬值至少15%以上 。既然有损失这笔钱你能不能要对方赔偿?

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用,变成事故车是否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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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普通的交通事故为例来了解:
修车费:主要看对方有没有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如果买了,保险公司会承担三者险赔偿范围内的金额修车的费用 。如果没有保险,那么就由对方个人承担所有费用 。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的含义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交通费:汽车维修就会影响车主的日常出行,假如修车三天,那么租代步车的费用就是交通费了,很多时候修车可能会需要十天半个月的维修时间 , 这就对车主出行受到很大的影响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偿,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为事故的直接损失 , 而因为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协商解决,交通费可以向全责方索赔 。
误工费:按照法律规定 ,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因此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年/月/日)×误工时间,误工费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贬损费:车子严重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 。这些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 。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 , 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 。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 。
即使在现实中 , 很少有人提及修车以外的费用 。如果你全责 , 建议对交通误工贬损费装不知道就好 。省得对方想起来这一茬,耽误了“好撞好散”的进程 。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来,就得找法院起诉 。
那么 , 法院对贬损费是什么态度呢?交通费方面: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因此向全责方索要交通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对方不愿意协商,你可以有花点时间走法律途径了 。
目前法院支持交通费和误工费的赔偿,贬损费基本得不到支持 。关于贬损费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能不能赔全靠法官来把握 。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 。
所以 , 车友们应该很明确了,小事故大家各自安好 。大事故双方友好协商,实在协商不来再告到法院去解决 。
总结:车辆被撞,可以向对方索要修车费、误工费、交通费 。贬值费有难度 , 但是可以去法院争取获赔,希望车友们永远也用不到以上知识 。当然,可以学习下以上知识,做一把朋友圈里的老司机 。车友们都可以发表下你对车辆贬值费的看法 。想了解更多汽车知识,请关注私信我 。
车被撞对方全责除了修车费用,变成事故车是否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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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怕较真的人 。个人观点这是实际存在的合理要求为什么不能得到诉求呢?往往这些看起来的小事都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麻烦变得很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