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走出物业服务有瑕疵我不交物业费,你不交物业费我服务就不到位的恶性循环

先让物业公司把所欠的服务补上 。把贪污的公共收益还给我们 。把停车占地费每年二三千元改为停车管理费每年二三百元 。禁止用我们交的物业费贿赂保护伞,雇佣黑社会黑保安充当打手,欺压业主,还业主一个幸福和谐温馨的家园 。
或者直接轰走,由居委会管理小区 。宁交物业税 , 不交物业费 。
不是说物业不好 , 只是好多物业只收钱不管事,要是掏钱有些事自己也能办 , 前两年夏天连续下雨 , 顶层住户房顶漏水,找物业,物业找好多理由不给修,最后撤走了,现在小区居民,自行管理,每月每平0,3的物业费,大事自己处理,现在也不用和物业扯皮了
看了一圈的评论,除了一位还算公道的说法 , 其他的你都可以删了 。于问题丝毫意义都没有 。
个人观点:首先成立业委会(这个是必须的) , 与社区一起重新招聘物业 。
与新招聘物业签订新的服务合同 , 以半米为一个计量单位 。将小区广告位及车位管理权都交给物业,业主暂不支付物业费 。
半年后物业向业委会及社区公布账目支出明细表,由业委会及社区共同审核 。如果物业有盈利,则这半年的物业费免除(现在很多物业都是按季度收取物业费的,所以此项规定可行) 。
现在新建15年内的小区一般都有公共维修基金 , 所以物业实际维修任务并不重,只是业主不清楚什么由自己维修,什么由物业负责维修,出了事情都依靠物业,这个需要业委会里有法律常识的委员联通社区对业主普法 。
超过15年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维修任务最重的也不过是楼顶漏水(这个物业有简单维修的义务),下水道清淤,电梯零部件更换(这个由该单元使用电梯的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
如果通过审核物业财务情况,确定物业是处于亏损状态的,可以由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让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打分投票,对物业亏损部分由业主根据平米数对物业进行补偿(可能物业半年亏损了20多万,但分到各家也就是3毛钱/平米/月),超过双过半业主满意决议既可通过 。
对于不用交物业费时因为不愿意停车缴费的,及需要对物业进行补偿缴费时不愿意出钱的业主,由业委会及社区,当地派出所负责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一家同业主谈一次话既可) 。
拒不改正的 , 由物业先行服务,欠缴物业费联通违约金持续增长,以两年为一个期限,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因为招聘新物业合同制定时会有违约责任,违约金足以补偿起诉时花费的费用,之后就简单了,有业委会证明的追缴物业费案例没有败诉的,第一次强制执行拉入个人征信黑名单,第二次强制执行冻结名下所有财产,第三次强制执行会将业主行政拘留 , 第四次强制执行就可以将房屋查封拍卖了,业主之所以叫业主,就是因为在小区至少有一套房子,房屋由法院进行拍卖后,在扣除物业费 , 违约金,取暖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所有欠缴后 , 将余额返还给该房屋原主人,也直接将这种恶意拖欠物业费的无良业主清理出小区了 。
古话说 ,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 。小区将由业委会说了算 。如果业委会都是为业主操心服务的好业主 , 那是大家的福气 , 如果是利欲熏心,只知道管着业主,大敛不义之财的人 。不满意的业主可以私下联系双过半的不满意业主 , 一起去社区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 直接将业委会罢免并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委员 。
首先服务到位我付款、服务不到位,态度不好
免谈 。受益付费 , 
除了标题党提出的这个问题,还有这样的问题:新建小区往往是高得离谱的物业服务费 , 却低劣、粗糙、简单、什么都有待完善的物业服务,让业主苦不堪言,……想降低物业服务费,又因为入住率没达到 , 没法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跟物业服务公司讨价还价,……有很多新小区都是这样:开发商把房子交给自己的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时,就拟定了高得离谱的物业服务费,先捞上几年后 , 再等到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再把物业服务费降下来 。若再不降费就有可能被撵出小区 。所以,新小区初期物业公司 , 大多是无良商家,且带有牟取暴利的黑社会性质,……新小区物业服务费的合理厘定,国家机构庞大繁复,却好像还没有一家来管理新小区过渡时期物业服务费的厘定的权力机构,让新小区过渡时期的物业服务费成为“政策盲点”和“权力真空”……
我觉得应该国家层面接管中低档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
在中国 , 我们都是“纳税人”的概念被有意淡化70年了 。但是无论怎么淡化,都不能抹杀纳税的事实 。用人民缴的税拿出一部分作为人民最近本的生活服务资金不为过 。
首先,业主要缴清物业费 。发现物业服务有问题,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解决 。解决不了,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住建局反应解决 。业主拖欠物业费是错误的,天下没有免费午餐 。物业只收钱不去很好的服务,这样的物业公司寿命不会长的 。
建议取消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懒人恶人的庇护所,真正干活的工资很低很累,不好招人,招不到人工作肯定干不好,而不是业主不交物业费!建议由社区统一管理卫生维修 , 招聘管理员管理小区车位必须严格管理,外来车辆设定临时停车位,过点收费,小区广告栏可以对外租赁 。
很多人喜欢以物业服务不好来拒交物业费 , 其实没有法律依据 , 物业如果起诉基本上败诉的是业主,如果你有物业切实不履行服务的证据,可以跟物业谈判,但不交确实说不过去,如果都不交物业费,那物业无法运行,以后谁来管理小区,接手的物业也不会想接这么个烂摊子的
在我国物业给私人牟利,矛盾就永远存在 。
它永远会钻空子,挑起业主内部矛盾,永远会找一切机会降低成本,尽量多讹诈 。
要解决的问题太多 。首先物业就是一个常年赖着置业内广告费不还的职业老赖 。难道要业主学着跟严重失信人群共处,并接受他们的无赖和继续讹诈?
圈养着私人势力对付谁的大家都清楚?
而这一切依然继续的原因是什么呢?
没人管!
私人物业是制造社会不和谐的不定时炸弹!
业主怎么交物业费?物业合同条款写得清清楚楚 , 比照执行就是 。
那种开口就说是拖欠的人可知道,合同条款有约定交费时间,暂缓不是不可以,这是手段不是目的 。有争议可以协商,可以去政府部门要求协调 , 也可以民事诉讼,而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乱扣帽子,因为这没什么用 。
物业公司是服务提供方,如果真心是为业主着想,要让业主觉得温馨 , 要努力替业主解决各种问题,做到这个 , 大部分业主都不会故意找事,谁有那份闲心,就算少数几个人难搞也兴不起风浪 。
反之如果整个小区确实不行,物业公司觉得做不下去,也觉得自己没有一点瑕疵,那就直接走人得了 , 去适合自己的小区 , 而不是一边指责业主 , 一边怎么也不肯主动撤离 。
因为个中缘由不言而喻!
其实业主担心的怪圈不仅仅在物业行业存在 。
物业服务也是商品的一种 。
1.商品好就会有人愿意为他买单;商品不好,这会有人拒绝买单 。
2.按照这样的逻辑,如果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不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若坚持自己的服务达标,符合合同约定 , 那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主张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
3.看起来合情合理 。可是我们都知道 。以目前物业费的定价来看,国内绝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 , 对单户业主的年物业费收缴金额大概1000到5000不等 。
4.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收缴物业费,势必造成法律资源的巨大浪费,物业行业不规范,及业主对物业服务缺乏认知,才是这种怪圈持续出现的根本原因 。
5.像邓爷爷说的,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在发展中得到解决 。
希望能帮到你 。
哥们物业出事 , 业委会能解决吗?买房买的是服务並不是买业委会带领业主无理取闹 。我是业主我觉得物业是应该有的!我们哈尔滨天鹅湾小区物业就很好!符近几个小区都成立了业委会搅的小区不得安宁形成了恶性循环!教训?。?我们小区98%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且良性循环,我们小区也有一小帮人企图成立业委会通过实名制投票表决最终,让广大的业主给否了,少了诸多麻烦和费用 。关于有无物业服务问题我认为; 坚决不同意取消物业,应加强物业 , 用法律手段管理物业!,肯定的说居民无法也无能力自治 , 都是短期行为眼前利益l!小区将垃圾成山 , 养鸡鸭狗泛滥 , 种地圈地无止境 , 邻里矛盾加剧!所谓业委会将组织不明真象百姓闹政府 , 使百姓与政府对立加剧
这是全国性的难题 , 估计短时间内难以走出这个恶性循环 。
一、物业服务的特殊性使得合同双方的理解产生差异,不对等 。
较其他服务行业而言,物业服务显得非常特殊 。由于其具有无形性、差异性、综合性的特点,
对于物业服务的质量很难建立统一客观的衡量标准 。
物业方站在物业服务合同角度,认为其履行了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 , 业主就应依约缴纳费用 。
那么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没有偏差 , 质量如何,其中的瑕疵如何矫正?在没有第三方的客观评价下 , 难免有王婆卖瓜之嫌 。
而业主一方,对于物业工作和服务提供的过程是否满意,主要是基于每个人的心理体验,因此具有强烈主观性 。由于大多数业主对于相关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 , 因此不能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应约定,对物业服务进行客观判断 。
二、当对物业服务不满时,业主缺乏行之有效的合法维权途径 。
现行相关法规虽然经过了不断的完善和健全,但遇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 , 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看似很简单,可以直接要求物业公司改进服务质量 , 或者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
但是单个或部分业主的意见难以引起重视,通过诉讼维权,法院也难以受理 。
成立业委会更是举步维艰,即便成立了业委会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当所有的渠道都难以走通时 , 只能通过不交费来发泄愤懑 。
而物业方也貌似很冤枉,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 , 不交费的前提下如何保证小区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于是就形成了本问题的标题“物业服务有瑕疵我不交物业费,你不交物业费我服务就不到位的恶性循环”
三、酬金制的广泛施行是未来物业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 。
目前来看 , 国内绝大多数住宅小区都是采用包干制物业费收费模式 。该模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容易导致物业费用的不透明,物业服务的不规范,进而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 。
这种模式下 , 物业公司的总收入是固定的,要想获得大的效益空间,就必须压缩各类开支,减少服务成本 。而随着各类成本连年递增的客观情况下,由此必然导致其服务质量的逐年下滑 。
对业主来说,每年交的费用是一致的 , 得到的服务却在递减,由此必然引发强烈不满 , 进而拒不交费 。最终的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 。
相比较而言,酬金制收费方式最大的优点就在于费用的透明性 。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介入能促使物业公司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
而物业公司也能保证企业处于盈利状态,不必担心会产生亏损 。
因酬金制能保护业主与物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通常采用该收费模式 。
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酬金制难以在短时间内广泛施行 。
主要是因为要施行该模式 , 一方面要求有成熟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
另一方面也要求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较高的认识水平和专业水平 。
综上,题主问题中的恶性循环很难在短时间内走出,还需要各方继续共同努力 。
【怎样走出物业服务有瑕疵我不交物业费,你不交物业费我服务就不到位的恶性循环】物业是服务经营单位和商店宾馆是一样的单位,任何经营单位都是先有投入才有产出 。所以不收物业费就不服务的思想,违背了投入产出的的思维 。是一种恶劣的行为!难道商店要先收了顾客的钱才去卖货买给顾客?宾馆难道先让住客先拿钱后建宾馆的道理!

秒懂知识为您整理更多相关内容。
坚决取缔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居委会雇佣保安保洁………政府是大管家!过去只有家委会居委会……业主缴纳保洁费电梯费……还能降低物业管理费 , 给广大群众减压,提高生活质量……减少矛盾!社会会更加和谐!把流氓黑社会的物业管理公司消灭掉!

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囬归社区居委会管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忧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