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新房装修是全包范围,已付完费,现在装修衣帽间,又产生了费用,这钱该不该出

这种问题是很多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都会出现的问题,我们俗称叫做增项 。
但是增项分两种,第一是装修公司恶意漏项恶意漏量所产生增项费用,第二是业主自己主动让装修公司增加的增项内容 。
现在出现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在与设计师沟通方案签订合同时候报价单里面有没有包含衣帽间的制作,如果总价包含了那么就属于恶意增项乱收费 。如果没有包含你最好再对照设计师给你提供的设计图纸,然后看看图纸上面有没有标注是甲供的还是乙供的 。如果设计师前期没有算入报价就是属于恶意漏项 , 你有权利不付这个钱 。
【家中新房装修是全包范围,已付完费,现在装修衣帽间,又产生了费用,这钱该不该出】但是现在设计师很多会利用业主不会细致核对图纸和报价,然后钻空子恶意漏量漏项,前期进行低价套头 , 后期疯狂增项 。
所以关于这个问题还是建议你去联系和你签合同的人,一起核对图纸报价 。
一切依照合同办事 。
合同里面是否说明包括衣帽间的装修 。
如果你作为业主单方面改项增项 , 那么装修公司这边成本增加了,当然有分歧了 。


这就是为什么劝一下大家,装修如果是全包 , 就要列清楚明细,有公司承诺绝无增项的 , 签上和合同,这样才不会扯皮 。
钱该不该出,首先看新房装修合同全包范围具体是否包括衣帽间在内 。
1、如果衣帽间的装修也包括在全包合同范围内
这种情形下衣帽间的装修也是属于装修合同全包范围,即使已经付完费但是衣帽间没有装修好仍然不能视为对方已经履行完合同,因此再装修衣帽间的行为属于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所以是不需要再另行支付费用的 。
2、如果衣帽间装修不包括在全包合同范围内
这种情形下对方装修完已经履行完其装修合同的全部义务,因此装修衣帽间的行为属于新合同 , 因此需要支付费用 。
3、如果属于全包合同没有约定明确的情形
首先要看全包合同是否有具体的约定 , 如果没有 , 可能属于合同的约定不明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因此 , 从装修合同目的来看,全包应当属于“交钥匙”类的装修方式,就是说衣帽间如果不装修好合同的目的将无法实现 。所以 , 这种情形下也不需要向装修公司另行支付费用 。
在装修之前合同上要看清是否有增项漏项 , 该写进去的有没有都写,很多装修公司在合同上刷猫腻,故意模棱两可,说是全包其实后期玩套路说是户主需要才产生的费用由户主承担,这就是所谓的增项,如果你们在签订前没有明确写清楚这些,后期真的需要户主承担了 , 这些装修公司就是钻的这个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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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看你们的合同了 , 看合同说没说这个问题范畴了 , 在范畴内,就不出,否则就出 。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首先,我们要忠于合同,如果合同已经明确或应该包含该笔费用,你完全可以不出 。如果预算明细里面确实没有这么一笔费用,而且明显不是装修公司故意作为中途加价的手段,可以灵活处理 。当然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可能随着装修的进程,我们有了新的想法或者装修公司在实际装修过程中碰到新的问题,需要对原有设计作了一定程度的变更,这个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能接受 。最讨厌的是装修公司故意设套,中途加这加那 。
所以在装修之前一定要选择诚信的装修公司,明确包括的范围,采用哪些材料,达到什么效果 。最好在合同条款里明确一旦出现增加项目要怎么处理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