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公开个人立场,艺人行为失德是否该被原谅

他們也是凡人!為什麼不能被原諒呢?
对不起 连饭都吃不起的我不敢评价天天吃奶豆腐 吃嫩鲍鱼的人……
必须铲除,除恶务?。?
这个人我不知道是谁,但最近新闻老有他 。我直接就你的后半部分给出我的拙见吧 。
艺人与常人一样,只是他们工作在荧幕之上 。这就对他们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是会传遍天下,给孩子给社会带来影响 , 所以我认为如果艺人出现丑闻,就不应该再从事艺人的行业了,可以退出荧幕从事其他行业 , 那么久对其以普通人标准来对待 。
失德艺人快滚出娱乐圈,不能原谅 。观众是水,能载舟也能覆舟 。你德艺双馨观众捧着你,你若失德,那就是对观众的蔑视 。
不能原谅,选择做公众人物做偶像就得牺牲一些个人生活 。粉丝对偶像的崇拜有时盲目 , 偶像的行为会招来粉丝的模仿,作为榜样必须严惩,
谢请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的是,什么是犯罪,什么是失德?在一个法治社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何况一介艺人?
李胜利所为,已经明显涉及犯罪行为,法律会原谅他吗?假如他们的国法都可以原谅他,我们作为旁人,谈何原谅?是否原谅他,只是他身边人才有资格吧!
其次,对于其他艺人的失德行为 , 也分什么情况,如果只是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也没犯法的婚恋家事 。我认为对于理性的粉丝来说,更多的是弃粉而已 。喜欢一个艺人才会去关注他(她),当这个艺人做出了失德的事,除了失望之外 , 不再关注也就罢了 , 谈不上原不原谅 。
但如果是因为艺人的所作所为,形成错误的舆论导向,那就是不可以原谅的 。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既然享受了作为公众人物所带来的利益,就应该承担公众人物该承担的责任 。他们应该对自己的影响力负责,必须承受犯错后的不良后果 。
【李胜利公开个人立场,艺人行为失德是否该被原谅】所以 , 艺人失德是否该被原谅,得就事论事,区别对待 , 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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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个普遍问题 。
也是个群体问题 。
在掂量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该先思考一个问题,就是一个人失德了,应不应该被原谅?我们在原谅一个人时 , 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有没有对这个人抱有更好的期待?
现在有人失德了,假如我们知道他以后不会有所改变 , 我们需不需要原谅他?假如他以后会变好呢?我们要不要去原谅他 。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但一个人的心是怎么想的 , 我们不能事先得知,所以在他们第一次失德时 , 应该有被原谅的权利 。
再者作为艺人,最重要的艺,而德是对普通人的一种更高行为的附加要求,不论是什么人 , 我们都希望他能有德行 。而现今艺人的影响力更大,德行上大家也会希望他能做到更好 。
所以无论是艺人还是普通人,第一次犯了失德这样的错误 , 大家还是应该给予原谅的机会,宽容别人本身也是一种有德之人的表现 。但假如一部分人选择不原谅 , 也要理解 。
对于失德之人,假如获得别人原谅后,却不知悔改,自然我行我素,那么他下次自然更难取得大家的谅解 。
知错,认错,还要改错 , 这样的人才是值得被宽容的人,因为大众的宽容会逐步使他变得更好 。所以失德之人,认错之后表现很重要 。
而且原谅人这个事情,谁也代表不了谁,每个人看到的真相也不一样,大家心中的标准也不一样 。
总之,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首次失德,要考虑给予原谅的机会 。对于屡教不改的人,我们不应该过分包容原谅 。须知杀人诛心 。

个人意见 , 据了解,他出道十余年,渐渐发展为目前的状况绝非一朝一夕,由此可见所谓娱乐圈的黑暗以及人性的泯灭,所以我觉得应该在尘埃落定之后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并且绝不会对此有任何原谅的态度 。我认为,此事件与陈冠希事件没有可比性 , 后者只是个人私生活,而前者以(涉嫌)违法犯罪(这里说涉嫌只是客气话),总而言之,他在社会的定义上不配称为人,当然从生物学上来讲没什么好说的 。以上纯属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