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婆婆,当儿女的还要赡养她吗

这个问题是媳妇提出的,媳妇原本和公婆就没有法定继承赡养义务,但作为儿女则不同 。
在本题问中婆婆没经三个儿子同意再婚,十年前二任丈夫去世 , 可能和二任丈夫也没生有儿女 , 现在她又理直气壮回来要儿子养他的老 , 综合分析,儿子还确有难以推脱的养老的义务 。
原因

再婚的婆婆,当儿女的还要赡养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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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婚前虽未帮儿子成家立业,但毕竟还是养了儿子的小 。根据描述大概还是在孩子在成家立业前再婚的,也算是完成了自已养儿女小的义务,且既然是瞒着儿子再婚的,说明也没带走家里啥东西 , 所以儿子还是有养她老的义务 。
再婚是她人身权,再婚后与先儿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旧存在並末因婚姻关系变化而解除 。对于她的再婚人身权 , 别说儿子尚未完全长大,就是成家立业了也不能完全干涉得了,而既便再婚,法律上与原来儿子的母子赡养关系依旧还在 。
所以她二任丈夫死后她“理直气壮”再回来要儿子赡养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如儿子不养他的老,诉诸法律 , 肯定会得到法院支持 。
过去民间确“有下堂不认母”的说法,意在阻止生母再婚,属民俗民约细则,但父母养了儿女的小,儿女养父母的老仍是总纲大道理 。过去封建社会流传有“女子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说法 , 这其实是旧观念重男轻女的具体表现 , 这样在任何情况下 , 女人一点人身权都没有,男的可休妻再娶,女人为啥不能再婚?这显然也有失公允,和现在男女平等的政策也不符 。
而问题中婆婆再婚要不是公公不在了,要不是和公公同意离婚再婚的 , 但她生养了三个儿子的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她也算为子女尽了力 , 至于帮儿子成家立业那就是能力和情份 , 不能强求 。
综上分析,再婚婆婆在丈夫不在后,回到原亲生三儿子身边,要儿子养老,儿子仍有义务,只要儿子接纳,儿媳应配合丈夫,和婆婆搞好关系,婆媳关系好了,帮着带带孙子,干点家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
【再婚的婆婆,当儿女的还要赡养她吗】婆婆再婚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亲子关系,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即使改嫁也是要赡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