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什么证都没有,叫大家去收房,这是欺诈吗

属于违规交房,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 。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


开发商什么证都没有,叫大家去收房,这是欺诈吗

文章插图
这种情况可以去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
我给大家说一下房地产商交房所要提供给业主的东西 。
1:两书一表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 , 《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
你好,谢请!
根据你说的什么证都没有,是否可以确认?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具备的证照作为地产开发商要开发房地产项目并进行销售要具备:
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资质 。
2、取得土地,应该有土地使用权证 。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二、假定你说的啥证都没有,完全不具备对外销售条件,严格意义上,就是违章建筑 。三、协商退房1、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款 , 支付交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
2、如果开发商拒绝,可以向当地建设、房管部门投诉 , 要求协调解决 。
【开发商什么证都没有,叫大家去收房,这是欺诈吗】3、最后不行,直接向法院起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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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证是什么,如果从预售到交房啥证没有,那不仅是欺诈,还有违建等等一些违法手续,不过怎么说呢 , 他违法在先,你在没有看预售证的情况下就买 , 您的一些保障可能不好保障

您所描述的实际上已经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主要有三项条件必须具备 。
第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
第二、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 ,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 , 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 ,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具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基础生活设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六款: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从日常生活经验上来看,商品房如果不具备基础生活设施 , 就不能正常使用,也到不到买受人买房的使用目的 。
除去上述的条件外 , 有些地方性法规跟政府规章也规定了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但是这些规定不能违法上位法的规定适用 。
实际上,我们去收房的时候是有指南的,那就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我们只要参照这些就可以 , 上面写明的事项都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事项以及出现问题后的救济方式,一定要注意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