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是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不予认可,法官怎样采信

开庭时,双方提供的证据均需双方质证,如果对方对证据不认可 , 应说明理由 。
本案中对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对方不认可 。双方都有权向法院说明理由,申请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劳动关系建立的证据 , 如果用人单位否认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该举证责任有别于一般的举证责任 。
可以向法院申请文书提出命令,指令单位出示原件,新证据规定已经去掉了最佳证据规则,那么也就是说如果保存原件的单位拒不提供或者销毁的 , 那么复印件视为原件
法院是否采信,要根据证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比如,该证据是由公司保管,员工不可能拥有原件的,法院综合考虑整个案件情况,可能予以采信;再比如,该证据明显是由公司开具给你保管的,而你拿不出盖有印章的原件,那么你的复印件可能就不会被法院采纳 。另外,如果是证据链,都是复印件,也可能被采纳 。但如果是单独证据,不被采纳的可能性大 。因此 , 证据是否被采纳,关键是看证据本身,不能一概而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如果不是唯一证据,可以综合其他证据判断,如果是唯一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进行鉴定 。
要看是什么证据 , 而且举证责任在哪一方,如果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那么也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来考量 。
大概率事件会采信,但要注意,法院调查的过程是综合各个证据链看合理性 。单一证据不一定会影响最终判决 。
首先明确,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比较特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
大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只需要提供初步证据即可!
之所以在劳动争议领域适用这种举证原则,是因为考虑到用人单位在证据保存上的绝对优势地位!所以,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对单位来说更加严格!
因此,个人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对你提供这份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进行有效反驳的话 , 你这份证据可以被仲裁庭或法院采纳
复印件必有原件存在,所以本案最主要的就是确定复印件的原件是否存在 。如果原告能举证就最好了,如果不能 , 那想弄清此事恐怕很难 。

法院采信证据,是需要经过质证的 。
并不会说因为单位不予认可 , 就会导致你提供的证据无效 。但是根据规定 ,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
一般提供的证据,符合证据三性,通常都是会被采信 。但是采信并不意味着该证据的证明力就很强 。
单位出具的书证为间接证据时须加盖单位公章,故法官会采信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是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不予认可,法官怎样采信】结合其它的证据 来作证复印件的真实性有多少 然后再看单位有无对立证据 最后结合双方证据来证明 单纯的复印件法律效益肯定是没有原件大的 但是也不能说一点法律效益都没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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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同时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
据此在正常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提供的证据盖有原单位公章的情况下的复印件 , 本身可以视为单位对于复印件内容的认可,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该公章系被盗用或者伪造的情况下,自然该份证据的效力会丧失 , 但是同样如果单位没有确凿的理由予以证明的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复印件的内容,法庭询问的结果来综合判定并不必然不采信 , 也不必然采信 。

首先,庭审证据均须质证,而且有原件的都需要提交原件予以核实证据的真是性 。
就你说的情况,我个人的理解是 , 首先要看该证据的内容,另外看有没有其他的证据印证 , 综合来判断该证据是否采信 。另外,需要看该证据证明的问题是什么,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 然后综合判断证据的证明力问题 。
(因为复印件确实不好核实公章的真实性 , 所以法院在认定的时候应该会比较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