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进驻老旧小区,这合法吗

《物业》,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产物 。房地产商承建居民小区,建设辅助设施,如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位等,须要收费的,就形成了“物业管理”机构,对封闭小区是可行的 。但是,对诸多开放式居民小区,设置物业,就是一种多余!物业,其实是“无业”可做!只管收费 , 典型的 \"无本万利、收刮民财” !
没经业主同义进住小区的物业,业主可以拒绝交费,是不合法的物业,应让其滚出小区 。
坚决支持废除物业!
不合法,非法进入小区 。
业主没权?。∮腥ㄈ死艘话锶舜蜃藕戏ǖ钠旌啪徒戳耍埽?
支持物业消失举手
肯定不合法,小区是业主用钱买的,这叫侵权,前期都是业主因为各种原因不去计较,收点钱也就算了,大家也不计较 , 结果你得寸进尺了 , 喧宾夺主,为所欲为,目中无人,目空一切,无法无天了 , 业主能不跟你计较吗?再不反思,认为自己侵占他人财产的叫合法的只有死路一条,总有一天将会被群众扫地出门
老旧小区并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进驻,道理很简单,收不到物业费 , 或者物业费很低 , 都不够发工资 。
老旧小区没有业委会 , 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 。为了更好的保证小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 , 街道、社区会指定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及服务 , 通常政府补贴一部分费用 , 业主缴纳一部分费用的方式 。
物业企业不会去做亏本买卖 , 这不是学雷锋做慈善 。
可以去社区问清楚情况,物业企业也不会强制收取业主物业费 , 如果做不下去还是会撤场 , 小区一样会回到过去无人管的状态 。
更猖狂的举动必然会招致灭亡!旧小区的业主会更恨物业公司
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进驻老旧小区 , 这合法吗?
在回答问题前我们注意到提问者所说的是老旧小区 。所谓老旧小区就是楼龄有二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物业老化、设施设备陈旧、且物业规模较小 。这些小区多为老国企的家属区,居住的居民多为退休的国企老职工 。这样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普遍较低,物业公司也只会提供卫生,保安等简单的服务 。由于这种小区规模小,收费低 , 风险大 。规模较大、信誉较好服务标准较高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不会进驻这样的小区的 。
提问者提到的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就进入这样的小区 。发生这样的情况多为居委会或街道办为了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邀请的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暂时管理 。如果业主对居委会这一安排有异议 。可以在社区内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由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
总之,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的决策机构是业主大会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聘自已喜欢的物业管理公司,并以之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但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接手管理的情况下,居委会可以指派物业公司暂时代管进行有限的服务 。老旧小区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管接手管理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了大家都要珍惜 。
以上是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 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主页里能够免费的看到更多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
当然不合法 。这在商业上叫强迫交易,民间叫估买估卖,还有何公平可言?
分谁说,你说不好使 。政府说合法就合法 。哪个小区进物业征求大多数业主同意了?只有交费,没有选择 。
社会现状就是:只见狗无故伤人 , 哪里见人无故打狗的?要想改变现状必须人人都要打狗管好自己养的狗,畜牲就是畜牲别把它当人看,
物业是殖民小区,物业使社会退步,取消全国物业公司,业主要的是自治,业主可以请些清洁阿姨和保安和水电回来自己打理 , 每年业主会推选个代表出来管理 , 每个月会开个业主大会,处理小区问题,收费公开 , 多出来的储备会拿出来搞些小区活动 , 增加业主感情,不需要物业公司压榨我们业主,不是谁离开谁就不能过 , 取消物业,业主过得更好,地球一样转,物业就好像你赚1000元,我可以强制帮你管理吗?每个月要收你100元管理费,不给就断你水电 。你说合不合理,为什我们业主不能自己管理 。
小区是业主委员会的!外来物业属违法 。应予清除出小区!
不行,业主是主人 , 顾的掃院子的得听主人的 。别把这事弄翻了 。
都是老百姓,都是打工的,为何要找个机构来剝削自己 。大家齐心协力将物业公司赶出去 。
业主没权?。∮腥ㄈ死艘话锶舜蜃藕戏ǖ钠旌啪徒戳?,谁管?
当然不合法!
老旧小区并没有物业公司愿意进驻,道理很简单,收不到物业费,或者物业费很低,都不够发工资 。
老旧小区没有业委会,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 。为了更好的保证小区环境卫生、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维护、秩序维护,街道、社区会指定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及服务,通常政府补贴一部分费用,业主缴纳一部分费用的方式 。
物业企业不会去做亏本买卖 , 这不是学雷锋做慈善 。
可以去社区问清楚情况 , 物业企业也不会强制收取业主物业费,如果做不下去还是会撤场 , 小区一样会回到过去无人管的状态 。
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进驻老旧小区,这合法吗?
在回答问题前我们注意到提问者所说的是老旧小区 。所谓老旧小区就是楼龄有二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物业老化、设施设备陈旧、且物业规模较小 。这些小区多为老国企的家属区 , 居住的居民多为退休的国企老职工 。这样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普遍较低,物业公司也只会提供卫生,保安等简单的服务 。由于这种小区规模小,收费低,风险大 。规模较大、信誉较好服务标准较高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不会进驻这样的小区的 。
提问者提到的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就进入这样的小区 。发生这样的情况多为居委会或街道办为了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邀请的规模较小的物业公司暂时管理 。如果业主对居委会这一安排有异议 。可以在社区内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由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通过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
总之,物业管理区域内最高的决策机构是业主大会,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聘自已喜欢的物业管理公司,并以之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但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接手管理的情况下,居委会可以指派物业公司暂时代管进行有限的服务 。老旧小区有物业管理公司愿意管接手管理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了大家都要珍惜 。
以上是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 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主页里能够免费的看到更多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
社会现状就是:只见狗无故伤人,哪里见人无故打狗的?要想改变现状必须人人都要打狗管好自己养的狗,畜牲就是畜牲别把它当人看 , 
每个小区的物都是强行入住的,没有一个物业是业主选的 。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物业就开始物业费,卫生费,电梯费等一些费用,而且一些物业的被后都有靠山,前台的都是给靠山打工的,沒人谁能开物业公司呀 。
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物业不请自来,强加给业主的,不合理也不合法!
不合法你能怎滴
当然是不合法的 , 自己出钱供养的却谁也不知道什么来历,这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这算不算霸道行径,算不算强买强卖呢,那是肯定的,当今的扫黑除恶不应该对物业进行打击吗?
那个物业是业主同意的?
合不合法看物业的后台说了算 , 
肯定不合法,谁物业公司随便进小区的,业主也不会交费的 。随便进出小区,能让业主放心吗?收了费,携款跑了咋办?而且,社区也没给业主通知,更换物业,肯定不合法 。
总之取消物业才是业主的心声不管以前或今后都必须由住户自行组织物出管理
他说合法就合法!
完全不合法,而且是一种侵权行为
净扯没有用的蛋,物业不合理不合法,服务操蛋 , 土匪一样,谁能管理物业,谁能约束物业 , 业主怎么维权 , 你说,你说,你说呀!
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能够入住小区 , 一般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新建小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通常是由开发商指定或者选聘的,现在多数城市已经要求开发商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公司,少数规模较小的新建小区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公司 。由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前期物业公司可以一直服务到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为止 。开发商在售房或者交房时,通常会要求业主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接受并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 。因此,前期物业公司入住小区是合法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2、属于老旧小区 , 比如一些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等,原来没有物业公司 , 在推行物业化管理后,由街道或者社区接管,将社区物业服务(主要是保洁)外包给了一些小物业公司,这类小区物业费一般都比较低(0.3~0.8元),正规物业公司不会接手,基本上是草台班子 , 服务方面也比较差 。由社区管理符合地方性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
3、原来的物业公司撤离,物业管理断档 。有一些小区,由于物业收费水平偏低或者业主缴费比例低 , 物业公司长期亏损,难以为继,被迫撤离 。还有一些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将原来的物业公司辞退后实行自治失败,导致小区处于没人管的状态 。业主不断向(街道)社区反映,最后由街道(社区)选定物业公司入住小区 。很多省市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中有类似的规定 。
【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进驻老旧小区,这合法吗】总之,物业公司不可能无缘无故自己入住小区管理,所谓的业主没同意,只能说是部分业主不知情 。实际上 , 即使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需双过半同意即可,也就是说,只要经过专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超过半数的业主以及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程序即合法有效 。
没有业主同意物业就进入了 。服务竟然强制到这种程度,业主不要这样的服务还不行,中国式奇葩 。没有经业主同意就擅进入这是强盗行径,报案吧!赶走这帮强盗嘛!
不合法,前期物业后 , 必须开会选业委会,业委会选公司,合同后方可
任何领导都没有用,小区是业主的,没有业主雇佣的物业入住都是违法的,尤其是广大业主拒绝的物业更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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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入住小区合法么……?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辐射范围太广 , 看了看一些人士的回答,似乎正处在生理期有点小情绪 , 霸气侧漏,霸气点不要紧,可别侧漏,漏点气也不要紧但不要漏的没人样儿 。生理期吗这个可以理解 。
第一:一个《物业(物业指建筑物)》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服务公司擅自入住本物业,肯定是违法的 。等同于你没有明确请张三去你家睡觉,而张三擅自推门就进,躺床上就睡,这个肯定违法 。你可以拨打110或者法院起诉 。
第二:物业服务公司是如何入住的?是谁把服务公司请进来的?答案很简单,是业主把服务公司请进来的 。有的人会说 , 我没请他来?这个问题简单 , 好比,张三的汽车没卖给你 , 对不起,你不是车主 。你买了张三的车以后才是车主,而且 , 张三买车时用的是《太平洋保险》你不喜欢 , 你可以不买张三的车,但张三不会因为你不喜欢而把保险换成你喜欢的人保 。你买了证明你就接受了,买了之后责备张三不好,说张三强制的?说张三是流氓地痞还有保护伞等等,强迫你用太平洋保险等等,那是你活该,没人逼你买张三车,买或不买自己没点数儿么?只能说你品德有问题 。
第三:商品都有它的附加费用,过多或少,附加费的种类不同或形式不同,比如,购买汽车,从法律上产权是你的,放在家里看着可以,但是你想上路就有附加费用,车船使用税、强制性的保险、汽车保养费维护费、汽油费、还包括你违章的罚款等,你不满意可以,没人逼你买车 , 这个你能选择与做主 。你买了却因为附加费用抱怨 。呵呵你活该
第四:物业在建设初期,业主主动邀请服务企业进前期物业服务 。同时,业主在销售前相关法规要求必须要有服务企业 , 否则不能销售 。如果第一业主不请物业服务公司,那么,对不起你连老二都不是,你也不是什么所谓的业主 。因此,物业公司是第一业主请来的,符合法律 。
第五:从以上可以看出 , 业主不请物业服务公司进驻,服务公司强行闯入肯定违法 。但真相是业主主动请来的 。不存在不请自来 。因此符合法律 。
第六: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好坏不一,给整个物业型服务行业带来了不好的口碑,这个是现实 , 但不能因一些不良企业而否定物业类型的整体服务行业,他们与一线员工付出了巨大的贡献 , 才有所谓的业主安居乐业 。不管是公司还是业主都要学会感恩,和谐来源于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第七:支持所有业主打击不良的《物业服务公司》帮助这个服务行业肃清不负责的企业,还给业主良好的服务水平,还给物业类型服务行业一个应有的尊重 。同时 , 也支持所有优秀的物业服务公司 , 通过法律方式,帮助不良业主改邪归正,提高业主素质,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为祖国所有类型的物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双方互相尊重和谐共处 , 遵守规矩,强化契约精神 。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做好人做好事,发扬中华民族品德的优良传统,做四有新人 。

物业非法进驻小区 ,强制收取物业费 ,业主拒交物业就强制限电 !业主拿他们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