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感觉还是有一定的次要责任的,但不是主要责任,那要看情况而定了,在我们团队里,就出现过这样的事情 , 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那是刚刚开始一起跳舞的时候,有个年几比较大的,估计在60多岁的年几,大家在一起跳舞,突然就到下了,团队里大家,吓了半天,最后打电话,叫他家人来 , 不过他家人,真的满讲道理的,说他平时就有点小毛病不注意,后来送到医院 , 检查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 后来还来谢谢我们,跳舞队说他至从跳舞之后,每天都很快乐开心 , 脾气也好了很多,所以说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跳舞的,即然事情发生了,也只能好好的面对,合情合理的解决 。
首先大家在一起跳舞,本人就是以健康快乐,段炼为主要目的,参加的人和叫你去参加的人,都是一片热心,希望大家在一起,开心快乐的活动,我想谁都没想到,也不想,更不愿意出现这样的事 。
其次是参加跳舞的人和叫你去的负责人,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主观故意,更没有加害出事者的动机和目的,目的其实也很单纯也就是大家在一起开心快乐,所以才叫上出事的人来跳舞 。
【参加广场舞活动,突发疾病死亡,团队中成员有赔偿责任吗】第三就团队一起出来活动来说,大家都是自愿参加的,虽然是叫你去的,但主观上你还是乐意前去参加的,这也怪不得一起参加的人 。
但虽然大家都不愿意,更不想看到发生这样的事 , 但事必竟发生了,出余本人团队一员 , 大家有必要,在条件合理下,大家自愿出点钱 , 以对出事者家人的安慰,也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
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身体怎么样应该是有数的 , 不好就不要参加 。凭什么大家赔?都是自愿的 。也不是别人给造成的 。这就是赖,讹 。打比方 , 节假日大家都去公园玩,如果一个人死了,难道是反是去公园玩的都得赔?现在赖,讹 , 骗,碰 。已经成风,时间长了人和人之间变成麻木的 。都怕 。
人具有社会性,要参加社会活动,要进行社会交流 。难道只要人死在外面 , 周围的人和单位都要负责任吗?都要赔偿吗?简直是强盗逻辑!这类事件的起因是同桌喝酒死亡赔偿司法案例!这个案例起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而且还达到了举一反三的效果!人家又没有掐脖子让你喝 , 有没有强行劝酒,为什么要赔偿?简直是在毁坏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教育大家老死不相往来!不要做互帮互助的好事!
厘清责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广场舞作为居民的一种集体健身活动方式,从开始有领舞、带音响的,慢慢形成了一定规模,每个广场舞队都有自己的组织者 。组织者负责人员的召集、音响接电、参加各种活动的联系、统一购买服装和外出时联系客车等!所以,广场舞有团体的影子 。
参加跳广场舞的人突发疾病死亡,如果此人是团队的成员,团队的召集人负一定的责任 。因为作为团队的组织者,必须对团队成员的身体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和关注 ,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
如果参加跳舞的不是团队成员,就是跟着跳舞的居民,他她参加与否,团队的组织者和其他成员根本不会在意 。因此,如果有人突发疾病死亡,广场舞团队任何人都不用负责法律责任!
如果参加跳广场舞的人,是广场舞团队的成员或其他跳舞的人找来的,如果此人因病死亡,把他她找来的人则应付一定的监护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街边的广场舞一般都是自发的,没有人邀请你去,没有人去强迫你去跳,大家互不相识,有的是免费,有的是个月收十块钱电费,如果因个人疾病原因出事了,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别人也不可能去承担责任,如果是被邀请去的,邀请人应该是承担一定责任的 。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组织者最好是跟每个人签订一个协议,提醒有疾病的人最好不要来跳 , 如果有什么不测,各自要为各自的行为负责,大家互不牵扯
正规广场舞比赛队都要求大家签协议书,主要是都怕担责任,目的是自愿参加跳舞活动,与他人无关,如果是自身有病的就不要勉强来活动,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事自己负责 。
盆友请客桌上有一人心脏病发作死亡 同桌每人赔了两万请客者赔了五万 你说一起跳舞的要不要赔
从法律上说,广场舞发生意外猝死,参与者需要负连带责任 。已经有报道见诸媒体 。
因此,猝死早期预警非常重要,可以提醒组织者及时发现队伍中高意外风险者,作为免责行为,劝阻其离开广场舞队伍 。我们发现 , 心源性猝死的风险显著增加的人群中 , 健康储备值显著下降 。所以 , 当出现BAR值低于10.0以下时 , 应当及时劝退当事人的广场舞活动 。
没有,不必赔偿 。
组织者,提供音响者赔50%.当天参与者赔50%.
当然尤其组织者,谁是组织者呢提供音响设备及领舞者
场地业主要负责
你在学校里打篮球受伤了,其他打篮球的用赔偿吗,从你参加这一活动起 , 你就默认了这项活动所能带给你的伤害
判参与者赔偿,有这么一次案例,广场舞可以绝迹
有责任的还有:音乐作者,音响制造者,卖音响的商家 , 地球〈如果地球能证明和自己的吸引力无关),旁观者……
我估计团队需要负责,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老年人争抢去跳舞 。
团队没有,组织者有责任
召集人赔偿百分之50,成员共同承担百分之50!
有,应该超额赔钱
只要在一起的人都有责任,一起跳广场舞为什么不照顾好呢?尤其是和你最要好的拉你去跳舞的都不能放过
必须赔!所有参与者都得赔,只有这样了才会杜绝这些扰民的活动 。
必须的,同桌喝酒喝死了还都要赔呢 。
没有人邀请是自己去的,自己全责;是别人邀请去的,别人有一些责任 。
有,肯定有,无论在哪死了,肯定有该负责任的 。
找不到人就告天告地告空气 , 谁把大气污染了就告谁,这个理由最好 。
个人以为这个喝酒不同,喝酒时大家或者互相劝酒或拼酒,跳舞的人本身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最为了解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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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怎么了,坏人进家被打死了要赔钱,小偷偷电瓶车被电死了车主赔钱,借邻居的雨??被雷劈找领居赔钱 , 父亲送儿子去幼儿园把儿子忘在车上被热死了要找幼儿园赔钱,老人摔在路上被扶起来后就找人家赔钱 , 跳广场舞猝死要找一起跳舞的赔钱,如此往后,谁还会做好人,我是恶人我最大 , 人不要脸就天下无敌
肯定有,就像在一块喝酒一样,参加的都有赔偿义务,如果不跳广场舞会死吗?所以参与人员都有赔偿义务,这就是法律 。
但是有个前提,如果没有人喊她跳,就不用赔偿了 , 如果你们几个天天结伴,每天都相互找对方一起参加,这个你有义务赔偿,毕竟是你把她喊来的,这就是责任 。
当然相对来说责任会小,但是你也脱不了干系,毕竟是你喊来的,现在的人主要是变坏了,不是懂法了 , 济南两个老太太带孙子去公园玩,其中有个老太太随手给了对方一根香蕉,结果噎死了,要求对方赔偿70多万 ,最后一分不赔,对方没有主观故意 , 这属于人之常情,而且孩子有吃东西的能力,也不是什么都需要赔偿的 。
跳广场舞死了,绝对不是累死的,应该有什么病,心血管病 , 急性病发作,不要动不动先要钱,要了解事情的起因 , 尽量协商解决 , 大家都没有恶意,本身关系都很好,不能因为赔偿六亲不认吧!
看到一个新闻,车祸,撞死一个横过马路的骑车人 , 司机负全责,最后经过鉴定,死亡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撞击 , 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是尿毒症晚期,所以最后司机的责任明显减少了很多,所以我们要分清事情的起因,千万不要只认钱,希望大家相互理解,感情第一,钱是次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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