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公司手册双休,却潜规则要求周六上班

【怎么看待公司手册双休,却潜规则要求周六上班】我们公司手册也是说明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 , 也是周六要上班,平时也要加班,但这有什么意义呢?你没看后面的吗?超出的时间给你算加班工资,然后在合同的工资那一项给你填一个本地最低工资!应该有很多公司这样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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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部分公司发展不夠成熟的一种表现,公司发展成熟了,它赖以生存的资源就不是靠的大家的加班了,而是靠的真正的自己的本领、技能超前了 。
我们不主张这样,主张靠技术、靠自己公司的超前设计来赢得客户和市场的占有率 。

3如果周六日只是偶尔加班可以接受,但是把周六就定为工作日然后周日还加班就属于触犯了劳动法 , 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 , 职工应当服从 。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
周末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但是很多单位周末要求职工加班 。职工加班周末发工资的,应该是双倍工资 。周六日安排员工加班 , 又未能调休的 , 应向员工按不低于正常工资两倍的标准进行支付 。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 , 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单位不支付的话,职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 ,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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