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人擅自处分股权,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看你是否知晓或者当然知晓他们之间的代持关系 。
如果实际持与人没有证据表明你应该知道代持关系,那么构成善意取得,你可以变更登记后生效股权转让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股票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比如股票按照市场价格 , 股权不低于净资产份额;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也就是完成了股权变更 。
如果满足上面四项条件,那么善意第三人合理取得 。
【股权代持人擅自处分股权,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而实际股东可以起诉代持人追讨股权交易款项,根据的是代持协议的合同相对人原则,并要求违约赔偿 。